职务科技成果转化(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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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促进和规范科技成果转化,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科技成果转化及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科技成果,是指通过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成果。职务科技成果,是指执行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和企业等单位的工作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上述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科技成果。
本条例所称科技成果转化,是指为提高生产力水平而对科技成果所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发展新产业等活动。第三条 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科技创新规律和市场规律,遵循“自愿、互利、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维护国家利益,保障参与各方的合法权益。第四条 科技成果完成单位对其持有的科技成果,可以自主决定采用转让、许可或者作价投资等方式实施转化。除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外,不需行政机关审批或者备案。
科技成果完成单位对其取得的科技成果转化收入,可以规定或者与科技人员约定奖励和报酬的方式、数额和时限并自主实施,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向境外组织或者个人转化科技成果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第五条 职务科技成果实施转化的,科技成果完成人享有知情权,可以按照与单位的协议,实施科技成果转化,并有权依照规定或者约定获得奖励、报酬。
职务科技成果完成人在完成科技成果后,应当向所在单位报告,并对科技成果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等工作予以配合。第六条 市和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管理、指导和协调,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并将科友亮颂技成果转化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键和
本市建立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议事协调机制,研究、协调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制定、落实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目标和措施。第七条 市科技部门应当依照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做好科技成果转化的促进、协调和服务工作。
市教育、发展改革、经济信息化、商务、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审计、国有资产监督、税务、工商、知识产权等部门应当依法履行工作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做好科技成果转化相关工作。第二章 组织实施第八条 本市设立和国家在本市设立的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等好郑事业单位(以下统称“研发机构、高等院校”)应当加强科技成果转化的专业化队伍建设,可以设立或者确定专门机构负责下列工作:
(一)受理科技成果研发信息披露报告;
(二)分析科技成果应用价值;
(三)自行或者指导、协助科技成果完成人开展科技成果后续试验、开发;
(四)申请、管理和保护科技成果的知识产权;
(五)制订、实施科技成果转化方案;
(六)与科技成果转化相关的其他工作。
研发机构、高等院校可以委托独立的专业服务机构,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本市鼓励其他科技成果完成单位根据需要,加强本单位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专门化、专业化建设。第九条 研发机构、高等院校应当依法通过协议定价、在技术交易市场挂牌交易、拍卖等方式,确定科技成果转让、许可或者作价投资的价格。第十条 研发机构、高等院校可以通过下列方式,将科技成果作价投资:
(一)以本单位名义将科技成果作价投资;
(二)通过资产划拨等方式将科技成果转移至本单位独资设立的负责资产管理的法人,并以该法人名义将科技成果作价投资;
(三)单位与完成、转化职务科技成果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对科技成果作价投资所形成股份或者出资比例的分配作出事先约定的,以本单位和相关人员名义将该科技成果作价投资。第十一条 本市支持企业加大对科技成果转化的经费投入力度。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仪器设备加速折旧、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等政策。
本市国有企业对科技成果转化的经费投入,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在经营业绩考核中视同于利润。第十二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引导企业围绕市场需求和长远发展进行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支持企业开展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的集成应用,推进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
利用财政性资金设立的应用类科技项目和其他相关科技项目,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发挥企业在研究开发方向选择、项目实施和成果应用中的主导作用。市场导向明确的科技项目,由企业独立实施或者联合研发机构、高等院校共同实施。
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是否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个税太简单,是否有必要培训和考试?
《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8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就有关征管问题公告如下:
一、《通知》第五条第(三)项所称“三年(36个月)内”,是指自非营利性科研机构和高校实际取得科技成果转化收入之日起36个月内。非营利性科研机构和高校分次取得科技成果转化收入的,以每次实际取得日期为准。
二、非营利性科研机构和高校租拦向科技人员发放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以下简称“现金奖励”),应于发放之日的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个人所得税备案表》(见附件)。单位资质材料(《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科技成果转化技术合同、科技人员现金奖励公示材料、现金奖励公示结果文件等相关资料自行留存备查。
三、非营利性科研机构和高校向科技人员发放现金奖励,在填报《扣缴个大正人所得税报告表》滚型悔时,应将当期现金奖励收入金额与当月工资、薪金合并,全额计入“收入额”列,同时将现金奖励的50%填至《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免税所得”列,并在备注栏注明“科技人员现金奖励免税部分”字样,据此以“收入额”减除“免税所得”以及相关扣除后的余额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四、本公告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
[img]学校科技成果转化是什么意思
“科技成果转化”是指学校师生员工将具有实用价值的科技成果进行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宏隐差发展新产业等活动。
在科技成果转化的收益分配方面,文件规定:学校科技成果转化所获得的收入归属学校,学校对完成、转化职务科技成果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和单位给与奖励 和报酬。
学校加快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从转化所得(转让净收入、许可净收入、作价投资所形成的股份或出资比例)中,按照下列标准对完成、转化职务科技成果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和报酬。
“科技成果”的名词定义:
文件规定:“科技成果”是指学校师生员工为执行学校工作任务承担国家、地方、企事业等科研项目所产生的职务科技成果或主要利用学校物质技术、人力资源及其他条件所完成的职务科技成果,学蔽皮校对其拥有完全或部分知识产权。
主要包括:专利。包括发明、携没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技术秘密,著作权(包括计算机软件著作),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法律,法规认可的其他可作为生产要素的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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