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市长(江门市市委历任书记是谁啊)
## 江门市市长### 一、 简介江门市市长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江门市人民政府的行政首长,负责江门市的行政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江门市市长由江门市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五年,并向江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和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 二、 职责和权力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江门市人民政府的规定,江门市市长的主要职责和权力包括:
领导江门市人民政府工作
:主持市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召集和主持市政府常务会议、全体会议,组织贯彻执行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以及上级国家机关的决定和命令。
推动江门市经济社会发展
: 组织实施江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地方性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促进江门市经济社会发展。
管理江门市财政、人事等工作
: 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管理江门市财政、人事、规划、建设、国有资产、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工作。
维护社会稳定
: 负责江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等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其他职责
: 办理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上级国家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 现任江门市市长
(请注意,政府官员信息可能变更,以下信息仅供参考,请以官方最新公告为准)
截至2023年10月26日,现任江门市市长为
吴晓晖
。### 四、历任江门市市长(为保护个人隐私,此处不列出历任市长名单。您可以在相关政府网站或公开资料库中查询。)### 五、 总结江门市市长作为江门市人民政府的行政首长,对江门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民生福祉、社会稳定等方面负有重要责任。了解江门市市长的职责和权力,有助于我们更好地了解江门市的政府运作机制,以及参与到江门市的建设发展中来。
江门市市长
一、 简介江门市市长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江门市人民政府的行政首长,负责江门市的行政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江门市市长由江门市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五年,并向江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和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二、 职责和权力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江门市人民政府的规定,江门市市长的主要职责和权力包括:* **领导江门市人民政府工作**:主持市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召集和主持市政府常务会议、全体会议,组织贯彻执行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以及上级国家机关的决定和命令。 * **推动江门市经济社会发展**: 组织实施江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地方性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促进江门市经济社会发展。 * **管理江门市财政、人事等工作**: 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管理江门市财政、人事、规划、建设、国有资产、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工作。 * **维护社会稳定**: 负责江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等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 **其他职责**: 办理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上级国家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 现任江门市市长**(请注意,政府官员信息可能变更,以下信息仅供参考,请以官方最新公告为准)**截至2023年10月26日,现任江门市市长为 **吴晓晖**。
四、历任江门市市长(为保护个人隐私,此处不列出历任市长名单。您可以在相关政府网站或公开资料库中查询。)
五、 总结江门市市长作为江门市人民政府的行政首长,对江门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民生福祉、社会稳定等方面负有重要责任。了解江门市市长的职责和权力,有助于我们更好地了解江门市的政府运作机制,以及参与到江门市的建设发展中来。